卢进超律师,南宁遗产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展邦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卢进超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一、民法典规定经济适用房可以按遗嘱继承吗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取得了经济适用住房完整产权的,可以立下遗嘱指定经济适用住房由谁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家庭为单位申请条件:
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达到规定年限;
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任何成员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为单位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达到规定年限;
年龄符合规定标准;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经济适用住房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并且拥有完整产权的,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指定经济适用住房由谁继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一、民法典中房产继承公证有法律效应吗
民法典对房产继承公证有没有法律效应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继承人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出具公证书后具有法律效力,能证明房屋继承的真实性、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二、房屋继承的程序
房产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产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产所处的路段、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产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产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房产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产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产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产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产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如果只有一个继承人,按照指定程序办理继承手续并不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