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进超律师,南宁遗产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展邦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上,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法同居生的孩子,亲生父母都要负担抚养义务。但是,因婚内出轨等非法同居生的孩子,父母双方的结合本身具有违法性,一旦决定不再一起生活,比如出轨的一方要回归原来的家庭,一拍两散后可能会较难确定孩子的抚养人。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非法同居生下的小孩应该由哪一方来抚养。
不过,关于非法同居生的孩子,确定抚养人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由亲生父母协商
并且,亲生父母协商时,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方式、抚养费额度、抚养费支付方式等,换句话说,就是要确定孩子抚养人、抚养费支付等问题。
2、由法院判决
如果亲生父母协商不下,比如都想抚养孩子的,那么即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通常人民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决: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对母方的依赖减少,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
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其本人的意见。
最后,虽然是非法同居生的孩子,但是确定抚养权时同样适用一般的处理方法,并且,如果都想要抚养孩子的,那么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如果依靠自身能力难以证明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否受理,这是根据同居的不同情况而定:
对于未婚同居的,即双方都是未婚的男女共同生活的,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他们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同居关系存在、解除与否法律不予干涉,其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发生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属婚姻法明文禁止的行为,是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禁止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就此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应当受理,并一律予以解除。
对有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应视为重婚,法院不但应一律解除他们的同居关系,还应追究重婚者的刑事。